矿产资源开采情况

易金矿业网 2023-07-03 17:14 编辑:admin 292阅读

一、矿产资源开采情况

矿产资源的开采方式是根据矿产资源的类型,赋存条件,而确定具体的开采方式方法。

煤碳矿体一般规模较大,矿体厚度和倾角比较稳定,埋藏较浅的把上部岩层剥离,露天开采。埋藏较深的矿体采用井下开采。井下分斜井和竖井两种方式。

石油需要打井下管道,利用自然地压或打压抽出。

河砂一般就用采砂船开采及运输方式。

沙金采用水力淘汰方式。

金属非金属矿,也分为露天和井下两种方式开采。山体高差较大的还有平硐开拓方式。不过采矿方法可比煤炭复杂多了。

还有一些特殊的开采方式较少利用就不一一介绍了。

采矿方法五花八门这里也不介绍了。

二、矿产资源开采年限计算公式

铁矿

        我国矿产资源很丰富正确,但是却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为大部分矿产是不可再生资源。锌矿的开采年限大约在40-50年,铁矿开采年限大约在100年,银矿开采年限大约在20-30年。

三、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现状

中国矿产资源是挖井地下开采

四、矿产资源开采规模怎么算

通常矿产资源储量大,合理服务的年限长;储量小,合理服务年限和开采规模相应缩小。如矿山服务年限过短,使矿山基建投资的折旧过大,直接影响矿山的经济效益。

计算矿山合理服务年限(T)的公式为:

T=资源的工业储量×回采率(%)/开采规模

五、矿产资源开采活动是什么

六证包括:

一、《采矿许可证》;

二、《安生产许可证》;

三、《煤炭生产许可证》;

四、《矿长资格证》;

五、《矿长安资格证》;

六、《营业执照》。

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务院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期限等。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采矿许可证可以依法延续、变更和注销。采矿许可证遗失可以向原发证申请补办。

安生产许可证

安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须申请安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办理程序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县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供需情况,按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编制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报市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主管部门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工作,采矿许可证由委托审核颁发。

县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招标拍卖挂牌方案,县级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同级人民组织审定。

县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挂牌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安生产要求、成交确认书等。

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由县土资源主管部门依规定委托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或者采取询价、类比等方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家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集体决定。

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之前,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须保密,且不得变更。

六、矿产资源开采程度低的原因

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能被人类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和能量的总称。

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气候资源和海洋资源等。这些自然资源按是否能够再生,可划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天然气、石油、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它们用一些就少一些,不可能再重新产生。以铁矿为例,铁元素聚集成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是一个漫长的地质历史过程,它们多形成于距今26~30亿年的太古时代。远古时代时期,成矿期均以亿年计算。与此相反,人类开采、消耗矿物却十分快速,一个矿区开采期仅为百年、数十年,以至几年,因此,从人类历史的角度看,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另外,如果不注意保护、任意取用,可再生资源也有可能变成不可再生资源。比如对某种野生动物来说,一旦它的生存环境被破坏,其物种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后,它就不可能再维持自身的繁衍,只能灭绝,恐龙就是这样从地球上消失的。据统计,1600年以来,有记录的高等动物和植物已灭绝724种。经粗略测算,400年间,生物生活的环境面积缩小了90%,物种减少了一半,其中由于热带雨林被砍伐对物种损失的影响更为严重。所以,不管是不可再生资源,还是可再生资源,我们都应该注意保护和合理利用。

七、矿产资源开采规模标准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采矿证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了变更,不需要单独就此事项履行变更换证程序。但变更生产规模仍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扩大生产规模,需重新编制、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三个独立方案或三合一方案及评审意见和备案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矿产资源开采将迎重大变革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矿业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下简称矿业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九、矿石开采规模

矿山超规模开采指在矿山工程规划许可证、矿山开发经营许可证或者矿业权许可证所核定的开采规模以上进行采矿活动的情况。

由于超规模开采可能会带来环境危害、资源消耗、职工安全事故等问题,因此,各国均设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下是中国矿山超规模开采的一些有关规定:

1.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文件,未经规划核准的矿山超规模开采行为是非法行为,应该及时停止和整改。

2. 根据《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一旦发现矿山超规模开采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没收相关设备等。

十、矿产资源开采量

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一、无许可证的;二、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三、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所以,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