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托海矿采完了吗?

269 2024-04-02 16:09

一、可可托海矿采完了吗?

没有采完。1. 可可托海矿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钛矿石储量地之一,总储量达到2700万吨,不过目前仍然没有全部采完。2. 采矿是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矿产资源的储量、采矿技术、环保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即使有充足的矿藏,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技术力量去逐步开采。

二、要是在自己家的山发现矿资源,怎样才能拥有采矿权?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是什么矿,国家是否允许开采,我只知道砂石场也就是石灰岩之类石头矿的话,首先你要确是否属于生态公益林,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水利,环保这些是否能同意,要确定这些,你就得到各个部门去问,然后找地质队的去做地质调查,给你做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恢复治理方案,然后根据你这些方案相关部门给你批复。不过现在环保查得严所以新开发石灰岩矿难度都很大,而且投资也很大,所以要考虑是否值得开发。运输出来乡村道路如果村民不同意闹事,有关部门都可能会关停你的厂子。

三、缅甸翡翠什么时候挖完?

具体时间暂时没有办法确定

翡翠在将来能否挖完还是个未知数,但就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翡翠资源已经越来越少,翡翠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将来可能会有被挖掘完的一天!

现在缅甸已经开始管控玉石出口贸易了,很多矿产开采公司的许可在近几年都将到期停矿,但是从是否挖完的角度来讲,最少还需要20年才能够挖完缅甸翡翠的逐步对全世界的翡翠市场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全世界有九成以上的翡翠都是来自缅甸。

四、刚果为什么禁止钴出口?

据报道,随着刚果民主共和国最大的铜和钴生产商之一Tenke Fungurume Mining SA股东之间矛盾的不断加剧,可能导致法院指定的管理者阻止其出口铜和钴。

据发给刚果一家税务机构和三家出口代理机构的四封信函显示,在试图解决洛阳钼业(CMOC Group Ltd.)与其国有矿业公司Gecamines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纠纷时,行政主管Sage Ngoie Mbayo在过去一周开始下令暂停出口,但这将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生效。

洛阳钼业回应称,Ngoie无权停止出口。其Tenke发言人Vincent Zhou在周五的电子邮件回复中说,Tenke“一直处于CMOC提名的管理团队的合法和有效控制下”。“包括运输和出口在内的生产经营都很正常。”

Tenke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钴来源之一,长期暂停出口可能会对该市场产生重大影响,钴是电动汽车电池的关键成分。数据显示,该矿去年约占世界钴产量的14%。中国钼业称,2021年,该矿生产了20.91万吨铜和1.85万吨钴,该公司计划在2022年生产多达26.7万吨铜和2.05万吨钴。

Gecamines持有Tenke项目20%的股权。该公司说,中国钼业一直在其矿产储量上“缺乏透明度”,欠该公司76亿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这家国有矿商去年提起诉讼,要求任命一名临时管理人来管理该矿,同时解决分歧。上个月,在Gecamines的同意下,Ngoie接管了Tenke,但洛阳钼业阻止他进入矿区。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干涉TFM的运作,”Zhou说,“来自所谓临时管理人的信件,未经TFM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对TFM没有约束力,也不代表TFM对外部各方的意愿。”

该公司表示,它保留“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Ngoie的办公室则发布声明称,由于出口系统十分复杂,不可能说停就停,但由于双方分歧始终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全世界很快就会看到TFM出口的完全停止。

洛阳钼业此前曾表示,它同意政府的一项提议,即聘请国际公认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以最终解决额外的特许权使用费问题。该公司执行董事孙瑞文说:“这将有助于在合同协议范围内加快解决争议,并进一步增强我们在刚果民主共和国投资的信心。”

五、煤矿无证开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整顿矿业秩序,治理矿业环境,促进我市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山西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市范围内,从事开采煤炭资源的任何单位、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无证违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煤炭资源。

开采煤炭资源,必须依法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第四条 凡未经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煤炭资源《山西省采矿许可证》便从事开采活动的煤矿,均属私开煤矿。

领取《山西省采矿许可证》后的矿山企业,须接受当地矿产部门矿产资源年度检查,并注册登记,领取《晋城市矿产资源年检证》。未接受矿产资源年检或年检不合格未予注册的煤矿企业便从事开采煤炭资源活动的按私开煤矿对待。

凡未经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矿管部门备案,便在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内开接替井口的,为私开井口。

第五条 凡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矿区范围从事采煤活动的为越界开采,凡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层位从事采煤活动的为越层开采。

第六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乡(镇)范围内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管理,对私开煤矿,必须坚决取缔,对越界越层开采必须坚决清理,并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 市、县(区)矿产资源管理局代表市、县(区)人民政府行使对本辖区煤炭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负责本辖区内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各级矿管部门对私开煤矿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对越界越层开采煤矿要坚决清理并认真整顿。

第八条 凡私开煤矿、越界越层开采煤矿必须接受各级矿管局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九条 各县(区)要成立取缔私开煤矿、清理越界越层开采行动小组,由主管工业或煤炭副县(区)长任组长,成员由矿管局、煤管局、公安局、检察院、劳动局、工商局、乡镇局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区)矿管局。

第十条 对在整顿煤炭矿业秩序、治理煤炭矿业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行动,采取果断措施,彻底取缔私开煤矿。今后,凡出现私开煤矿的,由所在乡(镇)的乡镇长及所在村的村长负责。

第十十条 建立各县(区)与所辖乡镇签订取缔私开煤矿、清理越界越层开采的目标责任书制度,把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作为对乡镇长任期目标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乡镇、村及其它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国家统配矿、省营、市营等国营煤矿范围内的边角煤柱或残留矿体,持国营煤矿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出据的手续之后,必须到矿产资源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开采煤炭资源;在领取采矿许可证之前开工或动用煤炭资源的按私开煤矿论处。

第十四条 国家统配矿、省营、市营等国营煤矿对要求在本矿区范围内开办集体煤矿的单位不出据同意划归集体煤矿开采的矿区范围的资源手续而用口头应诺、默许或以签订协议书等其它形式转让资源的均属违法行为。由此引起的后果除对办矿单位依法处罚外,还应由资源使用权单位负责。并按《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矿管部门及煤炭主管部门要抓紧对所有乡镇煤矿的采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凡有越界越层开采现象的,要停产整顿。

第十六条 各县(区)矿管局对取缔私开煤矿的工作要加强管理。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协助矿管部门搞好取缔工作。县(区)矿管局要对私开煤矿下达“停采令”及“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通知到私开矿主、村委、乡镇政府、公安、工商、供电、运销等有关部门,由村委和乡镇予以取缔。否则由有关部门强行拆除井架封填井口,没收设备,切断电源,停止运销。

第十七条 已领取采矿许可证的乡镇煤矿,在批准矿区范围内只准有一对井口组织生产,其余井口一律停产关闭,由县(区)煤炭局负责处理。

煤矿对其风井、副井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的功能,风井、副井不得组织生产。

第十八条 今后煤矿在批准矿区范围内新建接替井口(包括风井),必须向县(区)煤管局申请,经县(区)矿管局同意,由市煤管局批复并报矿管局备案。在新批接替井口时,煤矿企业必须申请原生产井口办理限期闭坑手续。手续不齐全的,按私开井论处。

第十九条 对越界超层开采煤矿的处理,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在各级煤炭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进行。由县(区)矿管局下达“停采令”及“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煤矿要按通知要求及整顿意见限期改正。凡越界越层开采的煤矿必须追回批准矿界内进行永久性密闭,矿管部门要在限期内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凡越界越层开采的煤矿,运销部门凭矿管局停采通知的文件停止煤炭销售。

第二十一条 各乡镇煤矿每月必须向县(区)矿管局交换如实填绘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如有不报、虚报、假报现象的,由县(区)矿管局暂收回《采矿许可证》和《晋城市矿产资源年检证》,责令停产整顿。

第二十二条 建立取缔私开煤矿、清理越界越层开采煤矿工作的逐级汇报制度,对私开煤矿的数量及取缔的情况和清理越界越层的开采煤矿的情况及处理结果,由乡镇政府向县(区)政府及时汇报,县(区)矿管局书面报告市矿管局。

第二十三条 建立无证私开、越界越层开采的举报制度,由市矿管局统一印制举报卡,由县(区)矿管局发给本辖区内的国、省、市营、县营、二轻等煤矿及有关乡镇、矿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调查核实,对私开煤矿给予取缔,对越界越层开采的煤矿给予清理。

第二十四条 建立取缔私开煤矿、清理越界越层开采煤矿的报纸公布、电台曝光制度。各县(区)矿管局负责及时将私开煤矿、越异越层开采煤矿的名称、矿长姓名、详细地址等情况在地方报纸上公布,在晋城市电视台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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