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

易金矿业网 2021-11-07 01:26 编辑:admin 313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自2016月日起,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充填开采是指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或离层带等空间充填废石、尾石、废渣、建筑废料以及专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矿产品的开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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