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资源综合利用?

易金矿业网 2023-02-06 06:33 编辑:admin 222阅读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一、企业在开采和冶炼过程中,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 种产品

1、煤矿回收的高岭岩(土)、铝钒土、耐火粘土、膨润土、 硅藻土、油母页岩、玄武岩、辉绿岩、大理石、花岗石、磷矿 石、硫铁矿、硫精矿、瓦斯气、二氧化碳气、五氧化二钒、褐煤 蜡、腐植酸、石膏、煤精、琉泊、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 产品:

2、黑色金属矿山和黄金矿山回收的硫铁矿、铜、钴、硫、 莹石、磷、钒、氟精矿、稀土精矿、钛精矿;

3、有色金属矿山回收的硫精矿、硫铁矿、铁精矿、萤石 精矿及主金属以外的其他各种精矿以及利用回收的残矿、 难选氧化铝矿及低品位矿生产的精矿;

4、利用黑色和有色金属尾矿回收的铁精矿、铜精矿、铅 精矿、锌精矿、钨精矿、锐精矿、锡精矿、砷精矿、钻精矿、绿 柱石、长石粉、萤石、硫精矿、稀土精矿、锤云母;

5、原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回收提取的轻烃、氦气、 硫磺以及利用伴生卤水提取的稀有金属;

6、非金属矿开采过程中回收的尾矿、金属、非金属、贵 重金属如金、银、锑、碘、稀土、雌黄;

7、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铜、钴、铅、钒、钛、铌、稀土; 8、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回收的金、银、硫酸、稀有金属及主 金属以外的各种金属;

9、从高炉瓦斯泥中回收的锌、钴、铋、铅及其他黑色、有 色金属。

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1、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粉煤(渣)锅炉炉渣、硼 尾矿粉及其他废渣生产的砖、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墙 板、管材、水泥、混凝土、砂浆、树脂和橡胶填料、防水和防火 材料、保温和耐火材料、轻质新型建材产品、复合材料、合成 材料、装饰材料、肥料、矿(岩)棉、泡沫玻璃、人工鱼礁、净水 剂、土壤改良剂、作物栽培剂、浮球等以及从粉煤灰中提取 的漂珠、微珠、铁粉、炭粉、氧化铝和从石煤中提取的镓、钒;

2、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油母页岩、低热值燃料及煤 层气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3、从炭素生产废料中回收的石墨粉、煤焦粉、石英砂、 炭化硅;

4、从冶炼渣包括高炉渣、转炉渣、电炉渣、平炉渣、铁合 金炉渣和氧化铝产出赤泥中回收的废钢铁、铁合金料、精矿 粉、废耐火砖、废电极、废有色金属以及用回收的资源生产 的烧结料、炼铁料、化铁料、铁合金冶炼熔剂和水泥、砖瓦。 砌块、碎石等建材产品;

5、从有色金属灰渣中提取的金属、稀土及生产的化工、 建材产品;

6、利用铜、铝、镁屑生产的有色金属粉未及其制品;

7、利用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 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 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氧化铝、脱硫石膏 及其他炉渣提取和生产的纯碱、烧碱、硫酸、磷酸、硫磺、复 合硫酸铁、铬铁、建筑材料、金属及其化合物、稀土、肥料、饲料;

8、利用制糖废渣、滤泥、废糖蜜、废丝生产的造纸原料、 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碎粒板、颗粒粕、酒精、溶剂、味精、 饲料、肥料、醋酸、酵母、维生素、赖氨酸、柠檬酸、核甘酸、木 糖、单细胞蛋白、减水剂、二氧化碳及水泥;

9、利用食品、粮油、酿酒、淀粉废渣回收和生产的饲料、 蛋白饲料、碳化硅、饲料酵母、糠醛、石膏、木糖醇、油酸、脂 肪酸、菲丁、肌醇、烷基化糖苷;

10、利用制革废渣、废革屑、猪毛、羊毛、废油、皮边等生 产的油脂、铬化物、硬脂酸、油酸、皮胶、蛋白饲料、氨基酸 类、再生革及其他工业原料等;

11、利用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未、粉尘、污泥等 回收的金属和非金属以及生产的建材产品;

12、利用污水处理产生的隔油渣、浮选渣、污泥渣生产 的甲烷气、洗涤剂产品;

13、利用炼油、合成氨、合成润滑油、有机合成及其他化 工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催化剂回收的贵重金属、絮凝剂及 各类载体生产的再生制品及其他加工产品。

三、废水(液)的综合利用

1、利用化纤废水、浆粕、浆粕黑液、纸浆废液、制皂废 水、制革废水、洗毛污水、印染废水、焦化废水、感光材料废 液、有机和无机废液以及晴纶生产中的废溶剂等回收和生 产的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PVA(聚乙烯醇)、硫化 钠、亚硫酸钠、硫氰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磺酸盐、乙 二酸、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

2、利用制盐液(苦卤)及硼酸生产所排母液生产的氯化 钾、工业溴、四溴乙烷、氯化镁、无水硝、石膏、硫酸镁、硫酸 钾、菱镁等化工原料及其加工生产的制冷剂、医药用中间 体、阻燃剂、燃料、肥料;

3、利用酿酒、制糖、制药、味精、柠檬酸等有机废液生产 的固体蛋白饲料、饲料蛋白、酶制剂、蛋白粉、滤饼、肥料、沼

4、利用石油加工产生的废硫酸、废碱液、废氨水回收和 生产的硫磺、硫酸、芒硝、硫化钠、环烷酸、杂酚、氨水、液氨、 化肥;

5、利用化工废液、蒸馏或精馏斧残液生产的硫铵、氟化铵、 氯化钙、稀土,以及酸、碱、盐等无机化工产品和烃、 醇、酚、有机酸等有机化工产品;

6、利用工业酸洗废液生产的硫酸、硫酸亚铁、聚合硫酸 铁、铁红、铁黄、磁性材料、再生盐酸、三氯化铁、三氧化二 铁、铁盐、有色金属等再生酸及其产品;

7、从焦化剩余氨水、终冷水、锰铁高炉煤气洗涤水中回 收生产的黄血盐、氰化钾(钠)、酚萘及其制品;

8、利用废旧油气井和煤矿矿井水开发生产的热水、盐 水;

9、利用伴生卤水开发生产的精制盐、固盐、液碱、盐酸、 氯化石腊等盐化工产品;

10、利用调节浇铸大型铸件的两炉不同型号的钢水生 产的钢锭产品;

11、利用高纯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四氯化硅废液开发 的有机硅系列产品。

四、废气的综合利用

1、从炼钢转炉、铁合金电炉回收的煤气和回收放散的 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电石炉气和有色冶炼煤气生产的蒸 汽、电;

2、从焦炉煤气脱硫脱氰回收的硫磺、硫酸、硫铰、硫氰 化物、硫代硫酸盐;

3、制氧时分离回收的氢、氦、氧等气体;

4、从焙烧窑炉等废气中回收的二氧化碳、碳素粉尘、耐 火材料粉尘、沥青;

5、从煤制气中净化回收的焦油、焦油渣产品和硫磺及 其加工产品;

6、从烧结烟气中回收的氟化盐、硫酸盐;从铸铁机、混 铁炉废气中回收的石墨粉尘及其制品;

7、利用煤气、焙烧窑、空气分离、冶金(含有色金属冶 炼)废气,磷肥生产中含氟废气,合成氨的弛放气,精炼再生 气,氯碱生产中含尾气以及利用硫酸、硝酸、黄磷等 生产中的尾气生产的硫、二氧化硫、硫、亚硫酸钠、硫 代硫酸钠、硫豚、氧化碳气体、碳酸锶、冷凝物、惰性气体、氟 硅酸钠、冰晶石、氢、氧、硫铰、亚硫酸镀、硝酸钠、草酸;

8、从炼油及石油化工尾气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气、可燃 气、轻烃、硫磺;

9、燃煤烟气脱硫付产品的硫酸、磷馁、硫馁、硫酸亚铁、 石膏、建材产品等副产品及其制成品;

10、利用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提炼或加工的硫磺、汞、有 色金属、硫酸;

11、从石灰生产排放的烟气中回收生产的于冰、液体二 氧化碳、重质碳酸钙、轻质碳酸钙、精细石灰产品;

12、利用酿酒和发酵工业废气生产的二氧化碳、干冰、 氢气。

五、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

1、利用废旧金属加工生产的炼钢和铸造原料、铸件、铁 砂丸、铁球、铁粉、氧化铁红、铁黄、金属配件;

2、利用铝、铜、镁屑等生产的有色金属粉未及其制品;

3、利用废溶液、废元器件提取的金属(包括稀贵金属) 和生产的产品;

4、利用废油生产的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燃料油及 化工产品;

5、利用废电缆、废电线、易拉罐、废马口铁、牙膏皮、废 感光材料、废电池、废灯泡(管)加工或提炼的有色(稀贵)金 属和生产的产品;

6、利用废棉、废毛、废丝、废麻、废化纤、破旧布、旧衣 料、旧布鞋和纺织厂、服装厂边角料生产的造纸原料、纱及 织物、非织料布、毡、粘合剂、再生聚酯切片、轴瓦;

7、利用废胶鞋、废轮胎等废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胶 粉、再生胶、轮胎、汽油、柴油、润滑油、炭黑、钢丝、煤气、防 水材料;

8、利用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土工制品、 防水材料、装饰材料以及从废塑料中提取的柴油、汽油、煤 油、燃料油、沥青、油漆、涂料;

9、利用废纸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纸张、纸板、铅笔。 轴瓦;

10、利用废玻璃、废玻璃纤维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玻璃制 品及复合材料;

11、利用杂骨、皮边角料、毛发、人尿等生产的骨粉、骨 油、骨胶、明胶、胶囊、磷酸钙及蛋白饲料、氨基酸、再生革。 生物化学制品;

12、旧轮胎翻新和翻胎用胎面胶。

六、其他

1、利用木竹采伐、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物、边角余料、 次小薪材、抚育问伐材、农作物桔杆、粮食壳皮等为原料加 工生产的木材纤维板(包括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小胶合 板、细木工板、纸浆、纸和纸板、轻体板、压舌板、竹碎料板、 木竹片、地板块、木旋制品、水解酒精、栲胶、树皮胶、松香、 松节油、生漆、糠醛、饲料、酵母、针叶饲料、木炭、活性炭、个 太竹制品(如木竹牙答、小灰条子、太竹条等)、草酸、锯未炭 棒以及长度在之米以下的板方材;

2、利用木竹皮、叶、根、锯未生产的木耳、香菇及香精、 香料、中药材;

3、利用锯未、落地棉生产的机油滤芯、酚醛或脲醛塑料;

4、利用刨花、锯未生产的菱镁制品;

5、利用废包装物生产的包装箱、木器、建材产品等

6、利用退役火药生产工业炸药;

7、利用工矿企业余热、余压,工业炉窑尾气、余热、城市垃圾、 地热、农林废弃物等生产的电力、热力;

8、利用火力发电厂循环冷却水养鱼;

9、利用盐田水域发展养殖业,生产卤虫、对虾、盐藻、螺 旋藻、鱼、贝;

10、利用低值鱼虾及鱼加工下脚料生产的饲料、鱼粉;

11、利用虾头、蟹壳、虾皮等生产的脑酱、甲壳质、甲壳 甲壳胺;

12、利用江河河沙、淤泥生产的建材产品;

13、利用垃圾生产的肥料、饲料、建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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