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纠纷···急!

易金矿业网 2022-09-15 03:16 编辑:赖世 292阅读

以上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也不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所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后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你的情况不属于上述情况之一,所以原店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得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纠纷问题

1、我认为不合理,应属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规定:“含有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道路的属市政公共建设用地,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如果明确了你们承担该费用,是需要你们承担的,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不是说你们购买了这个土地,这是分摊的费用而已。 2 我认为不需要补偿:首先合同第二条规定我公司购买实际占用面积A平米,道路分摊面积B平米;其次合同第五条规定“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共需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xxxx元”,双方同意了确定的面积、确定的总价价格,风险合同双方共担。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怎样解决呢?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处理

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协商处理

(2)到法院起诉;

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