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易金矿业网 2022-04-25 05:53 编辑:石福 298阅读

《矿产资源法》(1986年通过,1996年修正)第十六条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审批进行了阐述。
2005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对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审批权限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国土资源部采矿许可证审批权限分类表

备注:矿产储量规模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制定,具体参考《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矿业采矿权证过期,但采矿权延续被国土资源局批准却在办理中,持有国土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能通过年检?

作为采矿许可证是办理和年检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所以在该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之前是不给予营业执照年检的,在此情况下你方可以申请营业执照延期年检。一般延期申请一次为一个月,可继续申请延期。

哪个地方因为过度开采矿而资源枯竭

矿产资源采一点少一点.是不可再生的.每一个矿山都有它的开采年限.换言之都有枯竭的时候.如果合理的科学开采不仅提高了矿产开采率和资源的回收利用率.还可延长它的服务年限.利国利民.如用粗野的方式乱采滥挖.开采率回收率极底.不仅浪费矿产资塬.还会加速宿短矿山服务年限使资源提前枯竭.即浪费国有资塬.对自也不利.这是得不偿失的事.例如.某砂金矿.采金船机械开采可采十余年.但由于滥采乱挖.仅采了几年资源就枯竭了.
另据说一些较老的矿山如四川石棉矿.云母矿等已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