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工

易金矿业网 2021-10-26 18:43 编辑:admin 212阅读

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第九条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