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

易金矿业网 2022-05-09 17:03 编辑:公羊灵 154阅读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哪些?从国情及环境保护实际形势出发,目前我国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点领域有4个方面,分别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要理顺和拓宽自然保护区投入渠道,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降低周边社区对自然保护区的压力;全面评价周边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或功能区划调整、范围调整带来的生态损失,研究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推动建立健全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协调管理与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研究,研究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体系。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联合有关部门科学评价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和矿山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状况,研究制定科学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各地应当确保出界水质达到考核目标,根据出入境水质状况确定横向补偿标准;搭建有助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府管理平台,推动建立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加强与有关各方协调,推动建立促进跨行政区的流域水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建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水资源占全国总量的81%,是南水北调水源地,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库。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区域协调发展、地区均衡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三峡库区和谐稳定和移民安稳致富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研究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议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包括:落实碳排放补偿机制,量化长江流域清洁空气供给费用补偿;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并选择中线供水方案,让长江中上游清洁水资源更好地惠泽民生;建立下游经济发达地区反哺中上游欠发达地区机制;提高效益林补偿标准;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加大退耕还林补偿力度。